宁德市妇女联合会
宁德市妇联关于评选
2022年宁德市巾帼文明岗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工委、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在乡村振兴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的优秀女性,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动员全市广大妇女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宁德篇章贡献巾帼力量,根据省妇联关于评选“省级巾帼文明岗”评选标准,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22年宁德市巾帼文明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中以女性为主体的处、科、室;行业单位的女性班组、岗台、车间、站所、生产线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中以女性为从业主体的商户(店)、小组、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各类基地等。
支持在宁台资企业中以女性为主体的班组、岗台、车间、站所、生产线,以女台胞为从业主体的商户(店)、小组、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双创等各类基地参评宁德市巾帼文明岗。
二、评选条件
1.全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全体成员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有”“四自”精神,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3.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争创计划,细化的创建标准,完善的学习培训制度,创建档案健全,创建管理机制完善。将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统一部署推进。在醒目的场所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畅通,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4.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积极参与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受到公众好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5.原则上女性应占岗组、团队成员的6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6.原则上应已获得县级或者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
7.宁德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三、推荐方式
此次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两种方式开展。
1. 组织推荐。综合各地申报市级巾帼文明岗数以及工作推进成效等因素,确定各地评选名额,原则上各地不超过3个。各有关单位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推荐评选对象。
2. 社会推荐。本次社会推荐市级巾帼文明岗2名。各地要公开社会推荐渠道,确保在群众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择优参评。
四、检查验收
对申报的市级巾帼文明岗组织验收。
1.各申报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及《宁德市“巾帼文明岗”考核标准》(附件1)准备检查验收材料;
2.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市、区)妇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工委负责当地申报单位检查验收工作,市妇联适时进行抽查;
3.市直申报单位由市妇联抽调工作人员开展检查验收,时间安排在今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推荐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2. 严格推荐程序。各县(市、区)妇联、有关单位要采取自下而上、公开、逐级申报的推荐方式,对拟推荐的候选单位在政治和业绩表现方面严格审核,推荐名单须本单位党委(组)会研究通过。市妇联发展联络部负责推荐对象的初审,经市妇联党组会研究,同意后予以公示、公布。
3. 实行公示制。公示采取申报单位自行公示和市妇联集中公示相结合的办法。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实名举报并调查属实的取消资格。
4. 强化工作宣传。注重将评选推荐和典型宣传相结合,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优秀妇女典型和先进集体事迹,在广大城乡妇女中营造争创先进、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
5. 做好材料报送。各县(市、区)妇联、有关单位于2022年9月12日前,将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推荐程序、公示情况等)及《宁德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附件1)《宁德市巾帼文明岗社会化推荐表》(附件2)和《宁德市巾帼文明岗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等相关材料(一式3份)报市妇联发展联络部。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材料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精练。
联 系 人: 市妇联发展部 刘佳洁
联系电话: 0593-2079566
邮 箱:f1501484931@163.com
地 址: 宁德市华庭路3号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四楼
邮 编: 352100
附件:1.宁德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2.宁德市巾帼文明岗社会化推荐表
3.宁德市巾帼文明岗推荐名单汇总表
4.宁德市巾帼文明岗考核标准
宁德市妇联
2022年8月3日
附件1
宁德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单位及岗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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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女性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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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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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人数/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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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最高荣誉称号名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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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创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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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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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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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与 成 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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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党委(党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妇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宁德市妇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注:事迹材料可另附,一式三份。
附件2
宁德市巾帼文明岗社会化推荐表
单位及岗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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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人数/女性 |
/ | |
岗位女性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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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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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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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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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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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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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事迹材料可另附,一式三份。
附件3
宁德市巾帼文明岗推荐名单汇总表
推荐单位(公章)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主要事迹、曾获主要荣誉(约15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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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宁德市巾帼文明岗考核标准
申报单位名称:
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分值 |
考评分 |
一 流 服 务 25分 |
1、有良好的服务环境,服务功能齐全,服务程序简化明了,标语醒目 (3分) |
现场查看,其中争创标语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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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岗位责任制度,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制定并兑现服务承诺制制度 (2分) 想方设法为用户提供便捷周到服务 (2分) 用户满意率高,投诉率低 (2分) |
现场查看并查看相关资料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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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巾帼文明岗服务卡制作规范 (2分) 主动发放服务卡 (3分) |
巾帼文明岗服务卡须制作规范并摆放在明显位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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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解决本行业服务热点、难点问题有创新措施 (3分) 及时处理改进群众反映的服务质量问题,并取得一定成果(对客户意见有反馈、有整改措施) (3分) |
了解该行业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查看相关资料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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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岗村” 结对帮扶活动,支持妇女儿童工作 (2分) 积极参与“母亲健康1+1”公益募捐活动、春蕾助学、关爱留守儿童等公益活动 (3分) |
查看资料及相关表格,活动情况有数据体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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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分值 |
考评分 |
一 流 管 理 25 分 |
1、巾帼文明岗牌匾、承诺内容、监督台(显示岗位成员照片、姓名、工号)、该级监督电话公开醒目上墙 (各1分) |
现场察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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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围绕中心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主题活动 (2分) 创建活动有氛围,有体现不同行业争创口号 (1分) |
现场查看并检查文字材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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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健全的创建机构,创建活动纳入单位文明建设的规划(文件体现) (2分) 下发年度创建计划及有关创建活动文件 (2分) 有年度工作总结,每年岗位负责人有参加培训或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 (2分) 有奖惩激励制度并有落实(文字体现) (2分) |
查看成立、调整创建领导小组文件及相关文字材料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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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员工仪容整齐、行为规范、求实效 (2分) |
现场查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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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创建活动档案(有详实的创建活动相关文字资料) (4分) 图片资料 (2分) |
查看资料,创建过程、档案应具有连续性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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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员工政治、业务学习、培训、目标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完善,汇编成册做到有检查、考核 (3分) |
查看资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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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分值 |
考评分 |
一 流 人 才 25分 |
1、岗位女性人数占60%以上 (1分) 组织巾帼文明岗的员工开展岗位技能比赛,岗位练兵活动有部署、有成效,有50%以上的女性成为本岗位的能手 (4分) 建立员工的考评机制 (2分) |
查看资料,比赛、活动具有行业特色,档案具有连续性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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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业务学习及测试 (2分) 对员工进行巾帼文明岗专题培训,员工熟悉巾帼文明岗基本常识 (2分) |
查看学习、测试及培训资料,对岗位职工现场提问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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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巾帼文明岗中拥有一定数量或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岗位能手 (3分) (其中获得市级表彰加1分、省级表彰加2分、全国级表彰加3分) |
查看获奖证书、奖状或表彰决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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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两年要有10%以上的员工的学历或职称得到提高 (2分) 岗位领导中必须有一位女性领导 (1分) 岗中有女职工得到提拔使用 (5分) |
查看相关文件及文字资料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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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分值 |
考评分 | |
一 流 业 绩 25分 |
1、工作任务完成出色或经济社会效益逐年提高,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有特色有创新 (10分) (其中获得市级表彰加2分、省级表彰加3分、全国级表彰加5分) |
查看相关文字资料及文件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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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影响好、事迹在新闻媒体上报道 其中在市级报道 (3分) 在省级报道 (5分) 在全国报道 (10分) |
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或网络报道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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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评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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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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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票 否 决 |
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包括侵害女职工权益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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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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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建岗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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